昨天有個朋友要我填資料時問我:「你們廣告業是屬於那種業別?」


 


      我想了想回答他說:「我覺得好像是慈善事業...」


       


       「慈善事業?你不會搞錯吧?」我朋友停下筆,不敢置信的看著我!


 


        「我那有搞錯!現在一堆廣告公司,做的是服務客戶的事,卻是『服務費』一毛錢也不敢跟客戶收,大家在客戶面前,都爭相做慈眉善目的大善人,那廣告業不是慈善事業,那是什麼?」


 


        明明是花錢替客戶做一拖拉庫的事,為何卻獨獨不敢跟客戶收錢呢?說實在,我也不解!


 


        想想,坐車不付錢,叫搭霸王車!吃飯不付錢,叫吃霸王飯!管他是何方霸王,誰想白吃白喝,吃乾抹淨不付錢,都可將他扭送警方處理!


 


       為何獨獨有一些廣告公司或傳播公司,卻要自我做賤,讓一堆「凍酸」的客戶給霸王硬上弓,白提白做,然後還要鞠躬哈腰,感謝他的臨幸呢?


 


        難道廣告人絞盡腦汁,企劃及創意的智慧都不用錢?組了個好幾人的Team為客戶勞心勞力服務也都不用錢?印企劃案及稿子的印表機墨水不用錢?打電話聯絡也不用錢?熬夜加班趕急件的電費及加班費都不用錢?搭計程車去跟客戶提案也都不用錢嗎?


 


        如果這些自我閹割的廣告公司老闆,真的是心甘情願不收錢也就算了!可是多的卻是,人前屈意承歡,人後卻又大罵客戶「吝嗇小氣」!明明是自己不敢理直氣壯、挺直腰桿跟客戶說「有服務就要收服務費」,卻只會一天到晚板著臉孔,質問自己的員工說:「為何你們都無法替公司賺錢?」甚至只敢以此為由,大刀一揮,砍掉努力的員工,卻獨獨不敢去砍掉這種,只會凹人做事,卻不付服務費的「奧」客!


 


        當然,「殺頭的買賣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這些表面不收服務費的公司,真正所圖的還是為了賺取媒體的差價及退佣,而以退為進,裝出偽善的臉孔。可是這些害群之馬,最後害到的卻是讓許多以創意、企劃及行銷服務為專業的廣告公司,陷入彼此流血殺價、惡性競爭,微利生存的惡性循環,不是只好劣幣驅逐良幣的用二軍、三軍來取代一軍人才,就是因無利可圖,而像骨牌效應一樣一家一家萎縮而倒下!


 


       也難怪我們家老闆會語重心長的說出狠話:「大家要拼價格,客戶要殺價格,還不簡單嗎?大家都不要養創意、企畫,就用薪水最少,人力也最少的組織,來拼流血價就好啦!可是最後受害的是誰?」


 


       有服務而不敢收服務費,真正的問題,不在廣告業是服務業,還是慈善事業?而對大家,都是漫漫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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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達人唐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