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過據理力爭,
客戶非要修改你的創意才讓你過,讓或不讓呢?
我們提案雖然經常希望一字不改,
但說實在,把它當買樂透,想想就好!
蹂躪你的案子及稿子,是現實,也是客戶的特權,
我提案經常碰到客戶,要甲篇的上半身加乙篇的下半部,
要為他生氣嗎?省省吧!我還有另一半及孩子要愛!
廣告表面客觀,本身卻是主觀到不得了的行業,
處處充滿妥協痕跡,
這麼想,小細節退讓,如果能守住大方向,結果還不壞!
世界上沒有不修改的建築,
內部隨客戶去裝修,你要堅持保住的是蓋101大樓的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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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過據理力爭,
客戶非要修改你的創意才讓你過,讓或不讓呢?
我們提案雖然經常希望一字不改,
但說實在,把它當買樂透,想想就好!
蹂躪你的案子及稿子,是現實,也是客戶的特權,
我提案經常碰到客戶,要甲篇的上半身加乙篇的下半部,
要為他生氣嗎?省省吧!我還有另一半及孩子要愛!
廣告表面客觀,本身卻是主觀到不得了的行業,
處處充滿妥協痕跡,
這麼想,小細節退讓,如果能守住大方向,結果還不壞!
世界上沒有不修改的建築,
內部隨客戶去裝修,你要堅持保住的是蓋101大樓的外觀。
我常在想,客戶是經營者,他們有自己的考量,廣告只是輔助他們銷售而已,他們當然有權更改,因為產品是他們的,賣得好不好,他們自己壓力最大。要改就改吧!
[版主回覆10/18/2006 17:58:58]
以我經驗來說,
真的相信廣告能輔助銷售的客戶,基本上都蠻尊重廣告人及創意人的專業!
至於那些亂改一通,為改而改的,不過是為了在展現他們身為客戶的權威罷了!
-----小細節退讓,如果能守住大方向-----
受益良多.......感恩!!
[版主回覆10/20/2006 11:55:37]個人淺見,提出來大家交流~
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