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以公車做為演出場景的廣告,受限於狹窄空間及搖晃的車體,不但取鏡會受到掣肘限制。演員也不太能進行走位的動作與對話,造成演員的表情與肢體演出,也通常是乏善可陳,這支片子,也不例外!全片之所以會產生盎然的趣味,功在於音樂的選取!
欲看Nokia音樂讓我說系列TVC〈帥哥篇〉〈台客篇〉〈情傷篇〉〈革命篇〉〈內地篇〉〈告白篇〉請看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Nokia%E9%9F%B3%E6%A8%82%E8%AE%93%E6%88%91%E8%AA%AA&search=Search
〈接上篇〉
所以Nokia「音樂讓我說」廣告,把影片結局交由觀眾公投票選,以製造話題、擴大參與的互動手法,既已有了之前的典型照夙昔,嚴格說起來,創意只是借用舊瓶在裝新酒而已!
不過即令如此,無論在「琳達與安琪」的時代,或雙J當令的現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素材,永遠是每個年代都不會過時的「東方不敗」!
而藉由在公車上,運用手機播放音樂把妹的劇情,活脫就是許多年輕人或心所嚮往,或狂追暗戀,或心有千千結的翻版,在內心投射的擴散作用放大,又可藉由歌曲道出,選擇自己所想要結的果。所拍的影片,在網路推波助瀾的傳送與造勢下,自然就與悶燒在年輕觀眾心中的愛情幻想,一「拍」即合!
以公車做為場景的演出,從手機產品而言,雖與都會地區時尚主流的交通工具─捷運明顯有脫節,反讓主打的Nokia手機顯得有點過時,但為了避免拍攝時,乘客上下及聲音的干擾,選擇封閉狹窄的公車,似乎也是不得不然的選擇!只是折衷的做法,當然就不可避免對取鏡運鏡,走位演出,都造成不小的影響。雖然幾位年輕演員,努力在擠眉弄眼,但如果關掉聲音,只看畫面和字幕,說實在跟看一般演歌秀的MTV也沒兩樣!
還好音樂拯救了這支片子!饒富趣味的歌詞串接,讓演員只要輕鬆拿著手機做做樣子,就可演活年輕男女間欲追還拒的情節。女主角身邊「惦惦呷三碗公」的旁觀者,是全片最讓人讚賞的伏筆和伏兵,讓觀眾也能以片中該路人甲身份,順理成章,加入戰局、參與互動!
至於觀眾最後所選的歌,是「台」是「土」?是「逗」是「諷」?是「喜」是「悲」?環肥燕瘦,青菜魚肉,各有所好,究竟是誰高票勝出,已不重要!讓每個觀眾藉著點選,親身體驗音樂手機的「解悶」功能,才是廣告主的最高戰略目標!
但可能是受到電視及網路上的互動式廣告及調查,日趨浮濫,鮮意退燒,也未投入銀彈密集露出的影響!這支「音樂讓我說」最後所創造的人氣,與之前「琳達與安琪」與「誰讓名模安妮懷孕」等互動廣告,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人次參加相較,只能算是差強人意!可見結局票選的互動式廣告並非就一定是行銷的萬靈丹,過度使用,也會造成效果的疲軟。習人舊招,也很難超越前人的極限!
更何況,如果凡是廣告片的結局,都要交由觀眾來公投,那創意人所司何事呢?有時你想的是玩玩互動遊戲,與君同樂。但有時在觀眾不夠瞭解品牌的形象與調性之下,所選出的結果,反而可能會凸槌,變成對品牌有害的脫韁野馬!像這次「台客篇」歌曲中出現的「台罵」字眼,我就覺得有點讓人哭笑不得!這就是創意棄守專業把關後,會出現的意外後果!
至於本片宣稱說有「四種結局」讓大家選,也有點言過其實!因為四支片子,從頭到尾動作演出是完全一模一樣,差別只在於片尾曲不一樣而已!如就以此稱之為有「四種結局」,那也未免有點便宜行事!
不過在苦悶的時局中,能有支片子,藉著音樂讓眾人解悶一下,玩在一起!不管是帥哥、不管是台客、不管是情傷、不管是告白,大家各表所衷,各取所需,也算是這支片子的貢獻吧!不管你我買不買Nokia手機,光是它所帶來的「笑」果,還是值得給予創意人掌聲鼓勵!

這樣說起來....國外歐美國家在拍攝公車廣告時
[版主回覆01/09/2008 18:58:53]跟國內動用的器材、角度真的是差很多哩....
不過話說回來~該產品讓我覺得沒突顯該功能特色在哪裡....
不過網路上的互動的確是「音樂讓我說」了~
可是這樣的廣告方法...造成夯的是歌曲?還是手機?
有些廣告也許就是看了笑笑就好~別想太多了....
「為情衝衝衝,是天下第一憨」這一段我的確是笑了~~哈
你是知道的!
拍片,製片公司通常是有多少錢就辦多少事!
不過在公車上拍廣告,空間就兩三張塌塌米大,
拍的人累,被拍的人也累,
一部車漫無目的在路上重覆沒繞來繞去,
拍過一次後,大家都叫不敢了!
對於一位不是年輕人的人來講, 這些廣告, 真是爛到了頂點了...
簡直一個 要爆啦.....
對於一個不是年輕人的人, 既不重手機功能, 也不懂手機功能,
畫面中又太多對不是年輕人的人來說是又是考眼力, 又是考智慧的 "點",
只會紅了歌是必然的事, 客戶必需自己含淚咬棉被認清事實,
"我真的打不到不是年輕人的人啊...
對於不是年輕人的人, 賣年輕人商品時讓年輕人自己來賣也得確是十大不赦的罪狀
像琳達安琪多好, 有正面意義, 積極鼓勵年輕人向上進取, 我都被振奮到快唱起國歌來了
現在的社會簡直被年輕人一個搞到爛掉了...
偶本倫, 僅代表年輕人跟年輕的不懂不是年輕人的創意人跟不是年輕人的人, 致歉...
最重要的, 還棄守把關一事, 把互動一事, 單純的, 只留給消費者, 真是最大惡極啊....
敗壞社會風俗, 快, 再加一條....
[版主回覆02/16/2008 18:20:56]你這麼說我就懂了!
難怪這支廣告播出時,就成我們全家人的「上廁所時間」,
只剩我那坐輪椅的阿嬷在看!因為那讓她想起他年輕時所聽的「國父紀念歌」!
真是好年輕的廣告喔...咕嚕!
請問.如果是您來做的話~會有何建議呢~
[版主回覆02/16/2008 18:41:44]我建議喔?
要玩就玩大一點,
三個人嘛,想把妹的痞子就找周董、座位上的美眉就找蔡依林和侯佩岑,
不然就找陳冠希、阿嬌和張柏芝也可以,〈不過當然不能坐在公車上啦,三人要坐在陳冠希的床上〉
看他們三人用音樂,對彼此有何話可說!
如果這樣不能賣到爆,那你來找我!
我都道歉了,我做錯了啊...
把一支給年輕的人手機做給年輕人看然後讓不懂年輕人的人及不懂年輕人手機的人看不懂
真的,真的,真的
是 偶 錯 了,我連同客戶一起道歉
[版主回覆02/16/2008 17:51:26]
是喔!
原來廣告讓人看不懂,都是觀眾的錯?
那你下次乾脆建議Nokia在電視廣告打上「非年輕觀眾請不要看」的字幕好了!
而且最好再加註年齡層、適合收看地區〈如無公車行駛地區觀眾請不要看〉、現有手機〈非Nokia手機持有者〉、音樂偏好等~
才不會辜負你的廣告!
如果有人在公車上一直用手機那種爛音響來放歌吵我,
我就開罵了!管他們是在釣凱子還是把馬子,
畢竟那是公共場合吧!
啊...糟.....我老了......咕嚕!
[版主回覆02/17/2008 00:14:05]可能會輪不到你開罵.....
以後公車司機只要遠遠看到拿那支手機的痞子,
為了車內乘客的耳根清靜及乾淨〈到站後還要拿拖把去處理乘客所噴吐一地的飲料〉
應該都會拒載吧!
對於看到一位做廣告如此久的前輩居然在"毒舌"別人的作品時都只從表現從自己的觀點做談論時
小的在下我實在不能理解, 為何這些作品會被您如此批判
難道前輩在教廣告時從不教"為何需要定義背景, TA應該區別之類的章節嗎??"
創意如果真的只能這麼表象的看, 那也許我們做廣告的也不該怪客戶會殺掉我們的創意
又或也許, 這也不一定是壞事, 畢竟, 不過一切回歸到自由心證而已啊
(也許到時對像前輩這樣能言善的廣告人而言, 做廣告可能會更單純哦...)
只是不知為何, 這個讓人聯想到傳說中的壞嘴客戶曾說過的
這麼有創意, 不如去畫"ㄎㄤˊ ㄅㄤˋ"吧你....
不過, 當然, 也許是我們沒認真看您的作品, 或不曾聽過您的作品, 也許您曾經有過這麼老少通殺, 只要活著的都會買的廣告
所以, 單單只在拜讀完前輩所提出的"三人行建議案"後, 我很想知道, 您是憑那點判斷會賣到爆?!
還是做廣告的, 應該讓創意作品先出去, 客戶死了再說呢?!反正您說會賣到爆?!是保證啊...
[版主回覆02/18/2008 21:35:18]批判?我想您太言重,也看得太嚴重了吧!
我再次重申,我是在做"電視廣告毒舌派"的"評論",那是我個人在部落格對廣告的看法,我在評論中對你廣告不只有貶,也有褒吧,況且我也找了很詳細的資料分上下集去做對比,我是不知道你為何只看到貶的部份?而且讓你這麼在意?〈難道現在的年輕人,都是被人評兩句,就脆弱到要哭著回家找爸媽的余祥銓嗎?〉
既然名曰「毒舌派」,我的評論特色就是"毒",是一種評論的型式,就像你走進招牌寫著麻辣火鍋的店,如果吃起來卻不麻不辣,怎會夠味呢?
其次,你怎麼知道我不教呢?說實在,我的朋友還怪我在部落格中免費教人家太多了,要我保留一點,好留著以後出書呢!你若想知道我是如何教創意或要求創意,那歡迎你來我公司看看再做評斷!才不會那麼表象吧!
被我挑中,毒批一頓的廣告,當然你們可以顧影自憐的說"你很倒霉",說我幹嘛評你!但老實說,太爛的廣告,給我稿費評,我連寫都還不想寫哩!
更何況,難道我做總監,是沒事找事?還要勞心勞力,去寫一些"顧人怨"又沒錢的文章讓大家免費看?
我的作品好不好不重要!你們一堆小朋友也不需拿此理由做裝可憐,搏同情,或想去證明我是"無的放矢"或"無資格憑斷你們廣告"的可笑說法!雖然我也可以請你自己做功課去查查時報獎的作品輯!
我想請問你,一定要是李安的大導演,才能寫影評嗎?
在籃球場上,聽到人家說你不是麥可喬登,你就要惱羞成怒說人家沒參加過NBA嗎?
不是全壘打王貝比魯斯,就不能坐在球場邊評論誰投得好、打得爛嗎?
是廣告人太不可一世了?
還是廣告人就像現在的廣告獎,只敢自己關起門來球員兼裁判,頒獎給自己,不敢接受外界評分,關在保護自己的象牙塔裏太久了?認為一般觀眾,沒你們更懂廣告?評論你們就是褻瀆你們?
那點會賣到爆?我想大家試試就知道!
起碼我心安理得的是,我可不像某些廣告公司,只顧自己得獎,而讓客戶的產品掛掉過!
我絕得第二個--廁所的才真是極至. 我完全看傻眼了
請問有沒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他到底想要表達的是什麼?
[版主回覆03/26/2008 23:47:58]可能是在表現廁所是一個可以小職員可以「公幹」〈註:本人這裏的幹字是罵的意思,與莊大主秘用的字是同字不同義,請勿誤解!〉公司主管的封閉場所吧!其他就是嘴巴含魯蛋─不知所云了!功用嘛,可能是想再度跟大家證明,任何影片的續集都是不可能超越第一集!所以千萬不要做狗尾續貂的傻事比較好!咕嚕~
我引用你的文章了~
OK!我看到你對這支續集的「批文」了!有看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