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不是不能模仿。
在台灣,有很多客戶很愛用「假」伯斯來玩創意,也心存僥倖的認為,能用「假」伯斯來為自己說好話,是個不用花大錢,又能以上駟拉抬下駟的一石兩鳥妙招。
但廣告若是「機」不擇「時」,創意粗糙又橫材入灶,反會因便宜行事,而讓產品優勢,變成人人不齒的鄙視。
像這幾天越洋過海,沸沸揚揚,鬧出軒然大波的憶聲電子–阿Ken仿賈伯斯的「天堂『假』伯斯篇」TVC,就是個例子。
憶聲電子做夢應該想不到,他們在台灣播的「天堂『假』伯斯篇」電視廣告,居然會飄洋過海,免費躍上美國各大新聞的版面、頻道及國內報紙的頭條。
不過,很多事就是這樣,在機關算盡後,總會發現「人算不如天算、精算不如失算」…就像這兩天引燃輿論怒火的Makiyo,可能也沒算到,她只是幾瓶黃湯下肚,叫了輛小黃,在藉酒裝蒜後,看著友人拳打腳踢痛扁了運將後,若無其事的離開現場,居然會在網路上引來如海嘯般排山倒海的反Ma聲浪,讓她人格掃地,聲名狼籍。
這究竟是流年不利?白目少根筋?還是偷雞不著蝕把米?我們就從阿Ken在廣告中,模仿蘋果已故創辦人賈伯斯談起吧!
首先,賈伯斯能不能被模仿?這答案不問自明!若連位高權重的美國總統歐巴馬都可被模仿,到處被公開消遣開玩笑,那賈伯斯即使天縱英明,又豈能倖免?
也有人說以模仿已故名人或偉人來做廣告是對逝者不敬?但若連 國父、孔子、愛迪生都可被從九泉之下抬出來做廣告,而賈伯斯卻連一根模仿寒毛都動不得,仿他就是對死者不敬,持平而論,在道理上也有些站不住腳。
更何況,在台灣,用「假」伯斯仿賈伯斯,來捧自讚己的廣告,憶聲電子也非始作俑者,去年暑假,統一茶的廣告不就先「泡」製過了(註)。怎麼先前老「假」伯斯廣告沒事,現在憶聲電子的小「假」廣告,卻引來國內外媒體及人士,口誅筆伐的圍勦,群起重批,這是何故呢?
追根溯底,廣告的「機」不擇「時」,是自取其辱的自傷拳!咱們中國《禮記》不是說過「里有殯,不巷歌」及「哭日不歌」,在在都告誡我們:「死者為大」。賈伯斯雖已入土為安,但在他仙逝四個多月,還算屍骨未寒之期,就迫不及待、嘻皮笑臉用廣告消費他,不只躁進失禮,也有失厚道。試想上月北韓國觴期,華視「梁春姬」事件都已讓台灣貽笑大方,令國人深覺汗顏,憶聲廣告未識教訓,又蹈覆轍,因片「賈」禍,也活該引來台美有識之士的鳴鼓而攻及討伐之聲!
另外,廣告創意的粗糙加上橫材入灶,也的確讓人大為搖頭,不敢領教!若要模仿大家熟知的一代科技大師,就算神韻味道不能唯妙唯肖,忠於原味,起碼也不能差之千里,但阿Ken那猶如在地攤上揀回來的光環與翅膀之天堂賈伯斯扮相,不只是不倫不類,畫虎不成反類犬,也形同在糟蹋已作古的賈伯斯(你有看過賈伯斯在新產品上市簡報時,在台上穿上如小丑般的奇裝異服嗎?)。況且未經對手公司同意,就假扮對方主帥來為自己擦脂抹粉的行徑,也有如欺世盜名之舉,如此便宜行事,就算產品有再多功能的優勢,最後也只會換來寰宇四方的鄙視!
很多客戶及創意人可能沾沾自喜的認為,用「假」伯斯來為自己說好話的策略,是個以上駟拉抬下駟的妙招。但可能忘了賈伯斯重視創意發明,至死不渝,在世最痛恨而誓言周旋到底的就是對手剽竊。
愈是用「假」伯斯講的口沫橫飛,活靈活現的廣告,反而愈會提醒大家,你就是在天之賈伯斯所恨的「冒牌」貨…不只偷機不成,最後還反會砸到自己淺陋無文也沒創意的痛腳。
(註)請點選重溫本部落2011/07/12所寫的文章「賈伯斯與『假』伯斯之異」-談統一茶世代(「假」伯斯發表會篇)
http://tw.myblog.yahoo.com/tangcd-advertising/article?mid=4054
(by文案達人創意事務所執行創意總監 唐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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