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聊個比較輕鬆,又略帶八卦的題目!
以前廣告公司有個玩笑問「廣告人夜晚在老婆身旁時間久,還是在別的女人身旁時間久?」
結果答案竟然是後者!
別誤會了!我可不是說每個廣告人,晚上都是背著另一半在搞七捻三的!
而是工作上常需加班熬夜的廣告人,有時屈指算算,一天待在公司的時間,竟然比陪親蜜的家人,甚至自己的另一半還久。形成陪別家的女人〈公司裏同組的業務啦、文案啦、設計Or客戶啦〉,比陪自家的老婆還要久的怪現象。
正因如此,浪漫的廣告人朝夕相處,多就因此常擦出愛情的火花!廣告人,在近水樓台,日久生情之下,最後乾脆就送做堆,攜手步上紅毯那一端,共度每天加班人生的,可說是時有所聞、屢見不鮮。
像我身邊的廣告朋友,及我以前帶的組員中,就有一堆這樣的廣告人夫妻。我往往都是等到他們丟出紅炸彈時,才知道原來又有人「摸蛤兼洗褲」,從同事升級為廣告戀人了!
未婚單身者是如此,即使是已婚者,也有很多情不自禁、把持不住、擦槍走火,傳出緋聞!
像有家廣告公司,在以前剛從台灣派人到大陸去設點時,曾經為了怕孤男寡女,在異鄉抵檔不住大陸妹及大陸郎的誘惑及攻勢,就特別選派一個有夫之婦,和一個有婦之夫,共同到大陸去開展業務,一面相互合作,一面互相監督。沒想到兩人早晚相伴,反而在異地滋生愛苗,最後就乾脆雙宿雙飛了!
而像廣告公司老闆或廣告人所爆出的緋聞,那也是多的不可勝數,足可寫成一本廣告情史了。除了很多被我們視為神仙美眷的夫婦,最後因生活步調不一或第三者介入而已離異收場。 眾所周知的,幾個常上叩應節目的所謂廣告才子或廣告名嘴,不是拍片拍到與藝人傳出戀情。就是曾發生與客戶約在麥當勞牽手談情,卻被埋伏的狗仔報給拍個正著的糗事。
當然今天寫這個題目,重點不是要去挖人隱私,或是暗指廣告人就是風流成性,感情氾濫。
而是廣告人表面工作看似光鮮,能言善道,無所不能。但在鎮日埋首工作之下,面臨巨大的身心壓力,有時反而最不知去向自己的家人,尋求排解心靈的苦悶。深夜回到家嘛,有時大家都已就寢了。早上日上三竿,帶著疲憊的身子起床時,換成是家人出門了,有時一天想講上一句話都不太可能。就算碰到面能講上半句話,有時也會累到不想開口再講話。週日當別人闔家快樂出遊時,他卻要拋家棄子,到公司來報到加班。在長時的相處及同病相憐下,同事及客戶彼此反而成了心事最好的傾吐及分享對象,也難怪許多廣告人在相互取暖,跟著感覺走之下,就燃起了愛的火苗。
當然,這雖是選擇廣告這行要付出的代價及風險。可是這也是值得廣告公司經營者及廣告人,好好去正視思考的問題─不管再忙再累,都要讓公司與家庭,工作與生活,去找到兼顧的平衡點。否則愛在廣告蔓延的許多畸形現象,還會層出不窮的發生....。

那麼 , 晨鐘暮鼓 遠離紅塵 修身養性
否則 , 環境改變 速食愛情 相互取暖
不是 , 社會病態 把愛像咀嚼口香糖
就是人生病ㄌ
唐總:
這類情形常常發生在影視廣告創作業界,斗膽想問您以前怎麼把持的住??
家人怎麼溝通才讓他們接受???
[版主回覆01/17/2007 23:08:33]唉~說來話長!
家人的包容和自己的自覺,都很重要!
人都有走錯路的時候,重要的是,走錯路要知道回頭。
而那時,家人也還肯樹掛黃絲帶,敞開大門接納你回來...。
我覺得不能用生性浪漫當藉口來把自己的外遇合理化, 因為家人就算瞭解也未必能接受,接受也未必瞭解為何一再犯錯, 現在的職場中無論男女都會受到許多外在的誘惑, 有些不該愛的愛,不能愛的愛,只能放在心裡收藏,或化成感人熱淚的文字, 除非你已經不在乎家人們的感受, 否則犧牲家人換得的愛情,只能罪孽深重地幸福並痛苦著, 久而久之原本的情人也會變成家人,而愛將何往? 男人不要太高估自己劈腿的能力,也不要太低估女人的決斷, 要知道慾望放縱多了就成濫情,黃絲帶繫久了也會褪色............. [版主回覆01/18/2007 17:31:08]
這篇文章也是在提醒廣告經營者及廣告人,
做廣告不是生活的全部,也需要撥出空間對家人投注熱度!
家人也要多關注並支持辛苦的廣告人...
當然這事情沒有任何合理化的理由,但發生後去歸咎責備於出軌的一方,這報章媒體每天都在做,為何還屢見不鮮?
要杜絕感情慾望的泛濫,大家要一起做的功課和努力,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