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做好品牌,才能成為不敗經典!

 

品牌的英文-Brand,最早是源自古挪威文的Brandr意思是「烙印」

在中古世紀,商品的製造者和擁有者,

將燒灼文字或圖形標記在自家的家畜和私有財產上,藉以宣示擁有權。

 

傳至中世紀的歐洲,手工藝的工匠們,也運用在手工藝品上烙下標記,

讓顧客能清楚辨識產品的產地和生產者,也就產生了最初的商標,

除了為想購買的顧客,提供清楚的指引和擔保,

也為產製者確保「此物是我產,此品是我製」的法律權益保護。

 

時至今日,Brand已從最初商品上的文字、圖型、顏色的純視覺烙印,

進一步融入了質感、情感、意義、特色、價值、價格、延續、保證、榮耀、身分、階層、行為的元素,

發展成深印並潛伏在消費者腦海的企業辨識系統,

並持續透過商品、廣宣、新聞、內容、代言、傳媒、通路、展示、結盟等的全向傳播,

運用日積月累的滲透與堆疊,清楚彰顯自我,區隔競品,形成好感,贏得信任,

讓人們在生活上有需求、慾望或想要解決問題時,就能在腦子裡快速聯想起這個Brand

進一步產生瞭解試用的興趣,促成一拍即合的商機,

達成對這個Brand的偏愛、忠誠與口碑,運用不斷加入的粉絲,

推出商品、增進收益,鞏固市場地位,步步擴大Brand的市佔版圖與影響力

 

從中文品牌來看,

世界上最能言簡意賅道出品牌相互依存關係的文字,就在中文的「品」「牌」二字上。

 

前面的「品」,一指的是「商品」,代表品牌的前身,都是先源自一件商品。

 

二點出的是「品質」,惟有高品質的商品,才有機會更上層樓成為一個品牌。

 

三則是代表三個口,也就是商品需有三個人以上的「口碑」,

才能因信譽廣傳開來,而升華成為載譽四方的響亮名牌。

 

後面的「牌」,一指的是「招牌或貼牌」,也就是商品再好,

都要有個讓人易於辨識且記住的牌子。

 

二則點出的是「好牌」,也就是商品要經由質感、認證、效用和口碑,

方能讓這招牌或貼牌,在大家心目中烙上好牌的印象。

 

三則是代表著「頭牌及王牌」,意即這牌子在規模、銷量、佔有、獲利、

績效、年資、評鑑、信譽、獲獎、服務、創新上,是能拿出漂亮數字,

也是權威公認名列前矛的資優生,愈能成為一張王牌而贏得指名,

也讓使用者產生與有榮焉,高人一等的價值。

 

兩者不只缺一不可,也可說是唇齒相依,相輔相成。

 

「品」指的是優良的本質,「牌」指的是優化的放大。也是品牌同步要並行的兩件事。

 

 

例如:一件商品,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快閃銷售了好幾萬個,

是遠遠比不上一個賣了很多年都不曾停過的商品的,

也因為長紅不敗的銷售成績而形成了「經典款」。

所以,在時間堆砌上、口碑宣傳上,

前項快銷的商品並未全然獲得消費者的信任度,

而只是短暫跟上潮流的熱度而已,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撈金的操作,並非經營品牌的正道。

 

我們不斷地學習行銷策略和手法,是為了打造響亮永續發展的品牌,

而不是爆破品牌,更何況品牌是浮動的木塊,而非不動的石塊,

必須時時觀察市場變動需求,做好調整及升級的戰術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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