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禮儀之邦,不過交通,在許多外國人看來,卻像蠻邦。
大小車輛常在道路上,橫衝直撞,爭先搶道不說,行經路口,更別說會停下車來,耐心優先禮讓行人通過。
無怪乎有外國遊客會說,他很難想像彬彬有禮,熱誠好客的台灣人搭捷運會排隊,搭手扶梯,也會自動讓出左邊的通道給趕時間的人,但出了捷運站要過馬路,卻簡直像是到了一個野蠻的外星世界。
這個我們每天戒慎恐懼又見怪不怪的問題,直到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在東區過馬路被計程車撞倒骨折,投書報社痛斥後,才開始受到大家及政府單位的關注。
交通部為了提升車輛優先禮讓行人的觀念,不只叮囑道安會邀請專家學者集思廣益,開過多次研討會。
也為了強化駕駛人禮讓行人的有效宣導,大幅降低行人穿越路口的事故傷亡,除了定今年7~9月為「禮讓行人宣導月」外,暑假更透過網路舉辦「禮讓行人宣導標語徵選」活動。
所以當我獲交通部之邀成為六位標語評審(註)的其中一員時,在百忙中一想到這是做善事,就滿懷歡喜心的答應了。
標語徵選活動,參加者非常踴躍,在7/1~7/15的投稿期間內,就收到了1,435件作品。在去蕪存菁,交到我們六位評審手中時,已篩選出60句最精華的標語。經過三回合的投票後,我們決選依次選出了「停一停,讓一讓,駕駛你最棒」、「車讓路、人快步,生命有保固」、「交通零事故,禮讓第一步」、「禮讓一小步,路口沒事故」、「讓人先行你最『型』」等五句標語。
本來其他評審給「停一停,讓一讓,駕駛你最棒」排頭的用意,是希望能激發駕駛人的榮譽心,帶動開車主動禮讓行人的風氣。
但在我提出,舉凡社會大眾安全活動的推行,在標語的文字中,最好要有明確教導民眾如何做的步驟、方法與利益,才能驅動大家去施行,而「停一停,讓一讓」的語意,在這方面反而是模糊的。同時路口車流人流順暢的秩序,也不該只是駕駛人單方面的義務,而是行人也要相互配合。不然光是車停下來禮讓行人,行人過馬路卻踱步慢走,反而會治絲益棼,造成路口交通的壅塞及駕駛人的不耐。在此考量下,我建議應該改給人車都有遵行方法,也能降低事故死傷提醒的「車讓路、人快步,生命有保固」第一名才對。
沒想到,經過我一番的慷慨陳詞,在重新投票後,幾位評審也從善如流,把標語的榜首之位頒給了翻盤逆轉的「車讓路、人快步,生命有保固」。
設計廣告標語,看起來很簡單,可是不同的訴求,不同的構造,不同的排列,不同的切入,不同的語法,在不同的階段下,還是要具有細密的策略性思考,才能達到宣導,並激發民眾及消費者的互動與行動之目的。
也期望透過這些精準與精彩的文案標語的宣揚運用,能讓台灣真為成為「車讓人,人敬車」的禮讓之邦,那我們關在一室辛苦的評審,就功德無量啦。
註:交通部「徵選禮讓行人宣導標語評選」的六位評審分別為聯廣公司前總經理吳英鈴、PcHome網路行銷總監曾薰儀、世新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副教授林志鳳、最前線形象策略公司前總經理吳宛穎、靖娟兒童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及我-文案達人創意事務所執行創意總監唐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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