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上看到前不久為人做嫁,比到稿的廣告,老實說,是有點失望的!
就像許多比完稿後,就被扔到垃圾桶的創意一樣,
這廣告,除了有我所建議的名人外,
幾乎是沒看到原本令人熱血沸騰的創意。
雖然有時,比稿的本質,就是一場華而不實,勞師動眾的創意「秀」!
但有時看到最後露出的廣告,與比稿的創意,落差大到好像尼加拉瓜大瀑布,
還是會讓人有「既要平凡,又何必比稿」之憾!
這也讓我想起,最近有家廣告公司,婉拒客戶比稿邀約的理由─
「除非客戶能保證比稿後播出的廣告,就是我們比稿時的原創,否則我們不克參加。」
真是超有Guts的!
不然台灣很多客戶有事沒事,都喜歡叫一堆廣告公司來比稿又不付比稿費,每每搞到人仰馬翻,塵埃落定後,卻又再給你來個做廢重來,如果一家一次比稿成本至少要花二十萬元,三家加起來,六十萬不就人間蒸發了嗎?這豈不是拿廣告公司的智慧、人力及錢財尋開心,裝笑維嗎?
至於你問我那支廣告是什麼?就像陳秋霞「如果是一片雲」的歌詞所唱的「你知道就好,最好把它忘掉」,一支給改得面目全非的廣告,再提也是讓人提不請勁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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