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人適合自立門戶,出來開小廣告公司或工作室嗎?


 


     每近過年,這個問題,不只很多創意朋友在問我!連我都快被自己內在的靈魂,給問的快煩死了!


 


     所以我決定,今天在此公佈這個無情的答案─


 


    「如果創意人,你想出來開的是傳統的小廣告公司,那我建議你最好不要跟自己過不去,因為你我都不是那塊料!」


 


    道理很簡單,大多數創意人,並不擅於管理公司、數字觀念不夠清晰、身段也不夠柔軟、更不擅於交際應酬和談判折衝。更重要的,咱們也沒有雄厚的財力。


 


    如果貿然就跑出來,校長兼撞鐘,開公司當老闆,每天光是開門處理上下內外的瑣事,加上跑三點半,就夠焦頭爛額、分身乏術了,那還有多少時間及心力,去開拓人脈客戶,好整以暇的去發想及執行創意?更別提,是與兵馬充足的廣告公司去分庭抗禮!


 


    縱然迷你的廣告公司或小型工作室,因人數少及經營成本低,有價格競爭的優勢,但一旦做起大案來,也會因為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有限人力,而顯得捉襟見肘。到最後所能接的,大部份不是金額較小的案件或小型製作物,就是只能服務廣告預算有限,無法去找大廣告公司的小型客戶。就算等到那天,小型客戶真的茁壯成大型客戶,只怕他最後還是會琵琶別抱,投身於大廣告公司的懷抱。


 


    說到這裏,我那內在不安的靈魂,又在跟我抗議了:「吼,你怎麼盡滅創意人的志氣呀!難道創意人一輩子就只能委身老死於廣告公司喔?你又不是不知道,廣告公司這些現實的老闆,是根本沒人想養創意人一輩子的,創意人能領到廣告公司退休金的機率,比買樂透中頭獎是高不了多少的!」


 


    別誤解了,我倒不是這樣的意思!


 


    我只想提醒,想赤手空拳出來打天下的創意朋友們─想開小廣告公司,卻沒有迥異於傳統廣告公司的創新觀念與鮮明區隔,那是最危險的。與其到時有一案沒一案的接,做不大又餓不死,倒不如不要開!


 


   要自問的不是「要不要出來開小廣告公司」?而是要去思考「要出來開什麼定位的廣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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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達人唐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